精制破伤风抗毒素(精破抗,抗破伤风免疫血清,破伤风抗毒素,破伤风抗毒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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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注射前必须作皮试。皮试法:取精制破伤风抗毒素0.1ml,用等渗盐水稀释至1ml,在前臂掌侧皮内注入0.1ml,10~30分钟内注射处如有红肿、皮丘,为阳性反应,否则为阴性。 2.阳性反应而又必需注射者须按下法进行脱敏:将精制破伤风抗毒素稀释10倍,分3~4次皮下或肌肉注完,每次观察10~30分钟,无反应再注第2次。 3.总量1个疗程一般不超过40万单位。目前趋向用较小的剂量。 4.必须配合清创,以及镇静、冬眠等疗法。
【用法与用量】: 1.预防:凡5年内没有经过破伤风类毒素全程免疫而有发生破伤风危险的人,都可用精制破伤风抗毒素1500~3000单位皮下或肌肉注射作为预防;情况严重者用量可增加1~2倍。用精制破伤风抗毒素1500单位,类毒素0.5ml。 同时分两处皮下注射。为提高免疫力,1个月后再注射0.5ml类毒素。 2.治疗:病情严重可1次静注或静滴5~10万单位,滴速应慢,成人用量1次不超过40ml,儿童不超过每千克体重0.8ml。以后可每日静注3~5万单位,如有严重反应可改为肌注,1周后再根据病情肌注2~5万单位(用前作皮试),直至病愈为止。病情较轻者肌注,第1日每12小时注射5万单位,第2日注射2~3万单位,第3日至第7日每日注2万单位,第8日1万单位,直至病愈。轻症者每日1万单位,肌注或静注,共注5~7日。新生儿破伤风,可在24小时内1次或分次肌注精制破伤风抗毒素2~10万单位,重者可静注。重症者还可行鞘内注射,剂量为5千~1万单位,1次即可。
【贮藏】: 液体制品在2~10℃保存,有效期3~4年;25℃以下暗处保存,有效期2~3年。干燥制品25℃*

一级分类: 免疫系统用药*
二级分类: 类毒素、免疫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