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酰明胶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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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症】
琥珀酰明胶注射液用于低血容量性休克、手术创伤、烧伤及感染的血容量补充,手术前后及手术间的稳定血液循环,体外循环(血液透析,人工心肺机)血液稀释,脊髓及硬膜外麻醉后的低血压的预防。
【注意事项】
1.心力衰竭可能拌有循环超负荷者,此时输液时应缓慢进行。
2.对水分过多、肾衰、有出血倾向、肺水肿、钠或钾缺乏以及对输液成分过敏等病人要慎用。
3.失血量超过总量25%时,应输全血或红细胞。
4.使用琥珀酰明胶注射液不会干扰交叉配血。
5.琥珀酰明胶注射液含钙量、含钾量低,可用于洋地黄化的病人或肾功能较差的病人。
6.输注琥珀酰明胶注射液期间下列化验指标可能不稳定:血糖、血沉、尿液比重、蛋白、双缩脲、脂肪酸、胆固醇、果糖山梨醇脱氢酶。
7.容器如有破裂或液体出现混浊应丢弃不用,瓶盖上之无菌封贴一经揭开,不宜再盖回,插入输液器前应消毒。
8.琥珀酰明胶注射液一旦封口开启,应在4小时内使用,任何未用完之药液均不可再用。
【用法与用量】
经静脉输注,剂量和速度取决于病人的实际情况,如脉搏、血压、外周组织灌注量、尿量等,必要时可加压输注。快速输注时应加温液体,但不超过37oC。如果血液或血浆丢失不严重,或术前或术中预防性治疗,一般1~3小时内输注500~1000ml;低血容量休克,容量补充和维持时,可在24小时内输注10~15L(但红细胞压积不应低于25%,年龄大者不应低于30%同时避免血液稀释引起的凝血异常);严重急性失血致生命垂危时,可在5~10min内加压输注500ml,进一步输注量视缺乏程度而定。
【禁忌症】
对琥珀酰明胶注射液有过敏反应的病人禁用。有循环超负荷、水潴留、严重肾功能衰竭、出血素质、肺水肿的病人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
有关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应用琥珀酰明胶注射液的资料不多,不过迄今尚未观察到对胎儿有影响。
但是扔存在很低的过敏反应危险,故应用时应权衡利弊。
【不良反应】
偶风过敏反应,可出现轻微荨麻疹。琥珀酰明胶注射液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1/6000和1/13000之间,由血管活性物质放引起。病人通常表现为变态反应。如病人已处于过敏状态,如哮喘,则出现反应的机会增加,程度也会加重,应慎用。
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并根据病人情况做相应处理:更换容量替代液;抬高双腿;增加供氧;监测电解质;给予肾上腺素(1:1000浓度0.5-1.0ml肌注,必要时每15分重复一次或1:10000浓度5~10ml缓慢静滴)及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250-1000mg);也可使用抗菌素组胺药(如:氯苯那敏10~20mg缓慢静滴)及钙剂(小心病人服过强心苷);必要时可用利尿剂加快液体排出。

【药物相互作用】
琥珀酰明胶注射液与含枸橼酸的抗凝剂全血或血浆或血液制品有良好的相容性。其他药物与琥珀酰明胶注射液混合输注的研究不多。
虽然电解质和碳水化合物溶液可与琥珀酰明胶注射液一起经同一管道输注,但脂肪乳则不可。血液可经相同输液器同时输入,其他水溶性药物(如血管活性药,巴比妥盐酸类,肌肉松弛药,肾上腺皮质激素和抗生素)一般是可以的,但不主张。

【药理】
琥珀酰明胶注射液为胶体性血浆代用品,能增加血浆容量,使静脉回流量、动脉血压和外周灌注增加,其产生的渗透性利尿作用有助于维持休克病人的肾功能。
琥珀酰明胶注射液以下的综合作用有助改善对组织的供氧:琥珀酰明胶注射液的相对粘稠度与血浆相似,所产生的血液稀释作用降低血液相对粘稠度,改善循环,增加心输出量,加快血液流速。
输入琥珀酰明胶注射液减少红细胞压积,影响血液供氧能力。然而,由于血液粘稠度降低微循环改善,减少心脏负荷,使心输出量增加,心肌耗氧量不增加。因此输入琥珀酰明胶注射液所产生的总体效果是增加了氧气的运输(如红细胞压积不低于25%,年龄大者不低于30%)。
琥珀酰明胶注射液的胶体渗透压防止和减少组织水肿,而后者往往限制组织的氧气利用。外周组织缸氧时,血红蛋白对氧的释放会增加,有利于对组织供氧。

【药物代谢动力学】
琥珀酰明胶注射液经静脉输注,t1/2为4小时,大部分在24小时内经肾脏排出,3日内完全从血液中清除。
【用药过量】
如果血液稀释过量,则应对症处理。
【拼音名】: HUBOXIAN MINGJIAO ZHUSHEYE
【性状】: PH7.4±0.3,相对粘稠度(37oC,与0.9%NaCl相比)1.9,胶体渗透4.439kPa(33.3mmHg),胶凝点0oC,渗透压274m0sm/L。
【包装规格】: 20g:500ml
一级分类: 血液系统用药*
主要成分: 琥珀酰明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