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放火 (zhōu guān fàng hu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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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频度】有时使用
【产生年代】古代
【语法结构】主谓式
【感情色彩】中性词

【成语解释】州官:一州的长官。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
【典故出处】宋·陆游《老学庵笔记》第五卷:“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语法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成语接龙】官不威,爪牙威 官不威,牙爪威 官事官办 官仓老鼠 官僚主义 官卑职小 官场如戏 官复原职 官官相为 官官相卫 官官相护 官情纸薄 官报私仇 官无三日紧 官样文书 官样文章 官样词章 官止神行 官法如炉 官清法正
【成语故事】北宋时期,州太守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他名“登”,下令州内百姓不许说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否则治罪。元宵节照惯例要放焰火点三天灯,出告示的官员只好写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外地人纷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