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莨菪碱(654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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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与适用症】: 山莨菪碱为阻断M胆碱受体的抗胆碱药,作用与阿托品相似或稍弱。654-1与654—2的作用与用途基本相同,惟后者的副作用略大。两者都可使平滑肌明显松弛,并能解除血管痉挛(尤其是微血管),同时有镇痛作用,但扩瞳和抑制腺体(如唾液腺)分泌的作用较弱,且极少引起中枢兴奋症状。口服吸收较差,注射后迅速从尿中排出。适用于下列疾病:①感染中毒性休克:如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中毒性痢疾等(需与抗茵药物合用)。②血管性疾患:脑血栓脑栓塞、瘫痪、脑血管痉挛、血管神性头痛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等。③各种神经痛:如三叉神经性头痛、坐骨神经痛等。④平滑肌痉挛:胃十二指肠溃疡,胆道痉挛等。⑤眩晕病。⑥眼底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网膜动脉血栓等。⑦突发性耳聋:配合新针疗法可治疗其他耳聋,(小剂量穴位注射)。
【注意事项】
1.山莨菪碱毒性小,对肝、肾等实质性脏器无损害。
2.副作用一般有口干、面红、轻度扩瞳、视近物模糊等,个别患者有心率加快及排尿困难等。多在1—3小时内消失,长期使用不致蓄积中毒。若口干明显时可口含酸梅或维生素C,症状即可缓解。静滴过程中,若排尿困难,可肌注新斯的明0.5—1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以解除症状。
3.在应用山莨菪碱治疗的同时,其他治疗措施不能减少(如抗菌药的使用等)。
4.脑出血急性期及青光眼患者忌用。
【用法与用量】: 肌注或静注,成人一般剂量5—10mg,1日1—2次,也可经稀释后静滴。用于:
1.抢救感染中毒性休克:根据病情决定剂量。成人静注每次10—40mg。小儿0.3—2mg/kg,需要时每隔10—30分钟可重复给药,情况不见好转可加量。病情好转应逐渐延长间隔时间,直至停药。
2,治脑血栓:加入5%葡萄糖液中静滴,每日30-40mg。
3.一般慢性疾病:每次肌注5-1Omg,1日1-2次,可连用1个月以上。
4.治严重三叉神经痛:有时须加大剂量至每次5-20mg,肌注。
5.治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每次静注10-15mg,每日1次。
口服:1日3次,1次5—10mg。皮肤或粘膜局部使用,无刺激性。
【性状】: 天然的山莨菪碱,在苯中重结晶得含一分子苯的无色针状晶,能溶于水及乙醇,溶点62℃-64℃,其氢溴酸盐为白色结晶或结品性粉末,无臭。在水中极易溶解,在乙醇中易溶。熔点176℃-181℃。
【包装】: 注射液:每支1ml(5mg);1ml(10mg);片剂:5mg;10mg

一级分类: 外周神经系统用药*
二级分类: 抗胆碱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