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氯普胺(氯普胺,灭吐灵,天吐宁,胃复安)

现在位置:首页>>药品百科>>甲氧氯普胺

【适用症】: 1.可用于因脑部肿瘤手术、肿瘤的放疗及化疗、脑外伤后遗症、急性颅脑损伤以及药物所引起的呕吐。 2.对于胃胀气性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嗳气、恶心、呕吐也有较好的疗效。 3.也可用于海空作业引起的呕吐及晕车(船)。 4.可增加食管括约肌压力,从而减少全身麻醉时肠道反流所致吸入性肺炎的发生率;可减轻钡餐检查时的恶心、呕吐反应,促进钡剂通过;十二指肠插管前服用,有助于顺利插管。 5.对糖尿病性胃轻瘫,胃下垂等有一定疗效;也用于幽门梗阻及对常规治疗无效的十二指肠溃疡。 6.可减轻偏头痛引起的恶心,并可能由于提高胃通过率而促进麦角胺的吸收。 7.甲氧氯普胺有催乳作用,可试用于乳量严重不足的产妇。 8.可用于胆道疾病和慢性胰腺炎的辅助治疗。
【注意事项】: 1.主要副反应为镇静作用,可有倦怠、嗜睡、头晕等。其他有便秘腹泻、皮疹及溢乳、男子乳房发育等,但较为少见。 2.甲氧氯普胺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主要表现为帕金森综合征,可出现肌震颤、头向后倾、斜颈、阵发性双眼向上注视、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可用苯海索等抗胆碱药治疗。 3.注射给药可能引起直立位低血压。 4.甲氧氯普胺对胎儿的影响尚待研究,故孕妇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使用。 5.禁用于嗜铬细胞瘤癫痫、进行放疗或化疗的乳癌病人禁用,对胃肠道活动增强可导致危险的病人,如机械性肠梗阻、胃肠出血等也禁用。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6.吩噻嗪类药物能增强甲氧氯普胺的锥体外系副反应,不宜合用。 7.抗胆碱药(阿托品溴化丙胺太林颠茄等)能减弱甲氧氯普胺的止吐效应,两药合用时应予注意。 8.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两药若必须合用,服药时间应至少间隔1小时。 9.能增加对乙酰氨基酚氨芐青霉素左旋多巴四环素等的吸收速率,地高辛的吸收因合用甲氧氯普胺而减少。
【用法与用量】: 1.口服:1次5~10mg,1日3次,饭前30分钟服用。儿童每次1~2.5mg,分3次服。 2.肌注:1次10~20mg。每日剂量一般每千克体重不宜超过0.5mg,否则易引起锥体外系反应。
【包装】: 片剂:每片5mg。 注射液:每支10mg(1ml)。 【贮藏】: 避光、暗处保存。

一级分类: 消化系统用药*
二级分类: 止吐及催吐药*